應備文件:
不動產所有權狀。
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新購不動產,應檢附買賣契約。
出租者應檢附租賃契約或影本。
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額度達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者,應檢附最新年度之「國稅局所得清單」。
為配合農村之農業產銷、加工、經營所需資金,特辦理本貸款。
對象、金額、應檢附資料與一般放款相同,惟其貸款用途需與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為限。
屬於政策性專案農業貸款,由政府補貼承做之金融單位部份利息,以較優惠之利率輔導符合條件之農、林、漁、牧業轉型與發展,如擔保能力不足時可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。
代申請地籍資料(地價證明、地籍圖、地籍謄本)
代寫抵押權設定、變更、塗銷、契約書及申請書